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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告

【转】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4

各学院:

为做好今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工作,根据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21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符合认定条件的2021届师范生及在校研究生。

二、学历条件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认定程序

(一)学生个人网上报名

1.统一实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具体申报时间2021年5月17日至28日。申报人员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红色入口)选项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操作流程》(附件1)

2.网上报名时现场确认点的选择。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点选择温州市教育局的“2021年上半年温州大学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申报点”;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中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点选择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的“温州大学应届师范生确认点”“温州大学教师教育学院确认点”。

(二)学校组织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安排。现场确认时间为2021年6月8日至12日。确认点设在招生与就业处,南校区行政楼502办公室(教育学院确认点只面向本院学生),各相关学院自行与学校招生与就业处郭老师预约安排现场确认时间,并安排2名学生代表到场协助开展现场确认工作,不需其他申请认定者本人到场。

逾期责任自负,不再另行安排。

2.现场确认需交材料

(1)报名号信息;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书复印件(待发放毕业证书后补交);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申请语文教师资格证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二甲及以上;

(5)《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6)体检表;

(7)与网报同一底版的单寸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4张,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自己的姓名、申请学科在现场确认时上交。

(三)审查和汇总

接到学校通知提交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后,把申报材料(按班级并且同班按报名号顺序整理)报送学校招生与就业处。学校招生与就业处复查申报材料无误后送交相关认定机构。

四、体检安排

根据《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合格人员需参加体检。我校2021年的体检安排如下:

学生自行前往指定医院(瓯海区第三人民医院(梧田街道温瑞大道1450号瓯海区第三人民医院5号楼2楼体检科,门诊楼六楼登记,联系电话:56953760))体检。

体检时需带身份证。体检时间:4月15日-4月29日工作日,早上8:00—9:30。体检费用、网上预约流程、说明、体检表(自行打印)等详见2021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说明(附件2)。

五、其他说明

(一)教师资格证书中“任教学科”栏目的填写应与申请人报考的学科(专业)一致。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不用填写学科;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与申请人报考的面试学科一致;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应与申请人报考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与申请人报考的专业相一致。

(二)网报时,“所学专业”栏,研究生在“类别一”中选专业,本科生在“类别二”中选专业,专科生在“类别三”中选专业。

(三)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六、工作要求

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指导,精心部署,严格遵照认定程序,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咨询QQ群号码:594882488或188735442。

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86680975。

附件:1.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操作流程

2.2021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说明

   附件1、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操作流程.doc

  附件2、2021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说明.doc

温州大学招生与就业处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