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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告

转发:关于开展温州大学2019-2020学年“优良学风班”和“学习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5

各学院、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立志成才,加大优秀学生和优秀班级的示范作用,发挥学院主体作用,根据《温州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2017年修订)》(行政〔2017〕223号)和《温州大学“学习标兵”评选办法(2017年修订)》(行政〔2017〕224号)的规定,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优良学风班”、“学习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优良学风班”评选对象原则上在温州大学2019-2020学年“优良学风班”立项达标的班级中评选产生(见附件1)。

2.“学习标兵”评选对象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参照 《温州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2017年修订)》(行政〔2017〕223号)和《温州大学“学习标兵”评选办法(2017年修订)》(行政〔2017〕224号),见附件2,附件3。

三、申请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1015日-20日,学生、班级申请。

申请流程:我的温大——掌上办事V2——学生事务——学习标兵申请/优良学风班申请。

注意:

1.务必按照申请表格中每一项的填写范本来填写,照片和文字附件材料都需要上传;

2.建议使用PC端(使用谷歌浏览器,流程:统一身份认证——网上办事大厅——学生事务——学习标兵申请/优良学风班申请)。(详见附件5)

3.请各班级、各位同学将所有申请的电子版材料在10月18日晚上20.00前进行打包,实行“一生一文件夹”、“一班一文件夹”,最后由班长汇总以“班级+姓名+学习标兵”、“班级+优良学风班”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wyzhglzx2019@163.com,纸质版材料于10月20日上午12.00点前上交学院学工办205刘汝佳老师处,逾期不候,责任自负。

第二阶段:

1.10月20日-25日,学院评选为充分发挥学院学风建设的主体作用,学院组织公开演讲和答辩,进行评选,在全院范围内营造良好氛围,组织班级和学生学习“学习标兵”候选人和“优良学风班”候选班级的优秀事迹和经验做法。依据分配的名额(附件4)向学校推荐校级“学习标兵”和“优良学风班”。

2.10月26-30日,学院公示。推荐前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在系统中审批通过,入围校级“学习标兵”和“优良学风班”。

注意:下载时使用谷歌浏览器(详见附件5)。

3.“学习标兵”候选人,“优良学风班”候选班级于评选期间,将个人及班级的优秀事迹、所获成果、可借鉴的经验以文字、图片、视频的形式在【温大易班】上进行展示,在全校范围内形成互学互比的氛围。

第三阶段:11月11日之前,学校公示及发文。

学校学工部将各学院推荐的校级“学习标兵”和“优良学风班”进行审核,并在全校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发文。

第四阶段:“学习标兵”、“优良学风班”风采展示。

为进一步营造学校优良学风,发挥榜样力量,分享学习经验,传播积极能量。获得“学习标兵”同学至少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习标兵走近你”活动1场,参加“学习标兵有话说”视频的拍摄等,“优良学风班”根据学校要求参加相关学风建设活动。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各学院“学习标兵”和“优良学风班”评选的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个班级和学生,广泛动员、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和班级进行申报,班主任认真做好申报的指导工作。

2.上学期发生重大恶性事故或安全稳定事件的立项班级,不能参加该学期的“优良学风班”评选。

3.“学习标兵”的学业成绩和综合成绩排名均为班级前五名。二年级以上学生英语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音、体、美专业通过全国大学英语三级考试,外语专业通过专业英语四级)。2017级、2018级、2019级学生至少1次获得二等(含)以上奖学金。

4.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把评选过程作为优化学风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周密安排,认真部署。

5.学院推荐的校级“学习标兵”和“优良学风班”所提供2张电子照片,尺寸不小于1024×768,照片应能够反映参选人或班级事迹和精神风貌,个人的照片1张证件照,1张生活照(所有照片及附件全部在系统中上传)。

                                      外国语学工办

                                        2020年10月15日

  2019-2020学年学习标兵和优良学风班评选文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