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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告

关于开展外国语学院第三届“金平亮·朱小梅奖教助学发展基金—励志榜样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7


各班级、各同学:

为进一步挖掘、宣传外国语学院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成才的感人事迹,展示外院学子勇于面对困难、敢于承担责任、努力成长成才的良好形象,树立先进典型,引导广大青年学生以身边的榜样激励自己。经研究,决定开展温州大学外国语学院第“励志榜样人物”评选活动,现就评选办法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外国语学院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奉献祖国、奉献人民。

2.家庭贫困(家庭遭受重大变故),或面对自身的疾患(残疾)以巨大的勇气迎接生活的挑战,自立自强,在学业、科创、学科竞赛、社会服务等方面有较好表现的同学。

3.智育成绩较上一学年(2021-2022学年)有明显进步的同学

在符合条件1的基础上须符合条件2或3中的任何一个条件均可参评

三、评选程序

1. 各班级要认真做好评选活动的宣传发动,确保人人知晓,每个班级推荐1名学生参评

2.“励志榜样人物”的最终评选结果由学院联评产生。参评学生提交材料,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核材料,进行投票表决。名单提交学院党委会提出评定意见,由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审定。

3.学院评审结束后,将温州大学外国语学院第“励志榜样人物”获奖名单在学院官网上公布。

四、评选名额与奖励

全院共评选若干名温州大学外国语学院第“励志榜样人物”,授予温州大学外国语学院第“励志榜样人物”荣誉称号,并奖励每人人民币2000元。

五、材料提交要求

上报的材料含候选人申请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和支撑材料(放在一个Word里面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材料进行排序)。电子版邮件请以“姓名+励志榜样人物”命名,在2024年4月24日上午12点前发送至邮箱wyxuefeng2019@163.com,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送至外语楼205办公室赵老师处。(有意申请者请于4月15日前扫码进群,后续将在群里通知相关事宜)



 附件1:温州大学外国语学院“励志榜样人物”申请表.docx 

 附件2 温州大学外国语学院第三届“励志榜样人物”候选人汇总表.xls


温州大学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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