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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告

关于申请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3


各班级:

根据《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等文件精神,现就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申请对象

外国语学院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包括2018级、2019级、2020级)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且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未获得2021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

2.已在2020-2021学年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详见附件3)(2021-2022学年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但2020-2021学年未认定的学生不能参评。

、奖励额度和名额分配

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院共有19个名额。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其他条件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要求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品行端正;学习成绩优秀,原则上要求获得温州大学2020-2021学年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三)注意事项

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申请者需仔细阅读《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等文件,按要求填写相关申请材料(详见附件5)。

、评审流程

(一)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附件1《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具体请参照样表不能破坏表格格式,电子版材料以“姓名+班级+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lzzhongxin@163.com。电子版材料的截止时间:202110月18日(周一)前,逾期不予参评,敬请谅解。(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学院审核

学院审核申请人材料,并向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提交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材料,由学院学生工作委员审核评选出拟推荐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报送到学校学生工作部复审。

)学校审核和奖金发放

学校收到学院推荐的申请材料后,再次进行审核,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安排发放奖励金。

 

、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工办老师,联系方式:721521 

 

 

      

 

外国语学工办

2021年10月13日

 

   附件1:2020-2021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3:2020-2021学年资助对象汇总表(2018-2020级).xlsx

  附件4: 2020年各项奖助学金拟推荐名额分配.xls

  附件5: 关于印发《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