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
关于做好开学初助学解困及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03
各班级、各同学:
为扎实做好开学初学生资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排摸寒假期间学生意外变故情况
各班级应全面摸清学生及其家庭在寒假期间遭遇意外变故情况,尤其是学生资助对象。指导学生在学工系统完成寒假意外变故补助申请,学院资助辅导员在3月5日前完成审核(相关操作步骤参照附件1),学校审批通过后统一发放补助款。
二、精心做好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的动态调整工作
做好学生资助对象的动态认定工作是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位的前提,务必高度重视。请各位同学遵照《温州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相关附件》(附件2)完成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的申请工作(相关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参照附件1)。
注意:
1.申请学生需同步完成纸质材料申请、学工系统申请。请各班级生活委员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认定流程,认真组织班级认定,并于3月4日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相关申请电子版材料以“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发送至邮箱:lzzhongxin@163.com,纸质版材料于3月5日前上交至外语楼219办公室叶老师处。
2.所有附件2内的纸质材料,由学院做好保存、归档工作,以备审计查看。
3.学工系统学生申请步骤:学生登陆学工系统-服务大厅-困难生申请-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请-学院审核-学工部审核。
4.学院于3月6日前完成审核。
三、确保开学初勤工助学工作有序开展
1.新学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学工部将于近期将各用工部门的2026全年的勤工经费予以划拨,请各用工部门务必按照划拨经费数额(查询途径:用工部门管理员登录学工系统-勤工助学-酬金发放管理-酬金发放-自动显示2026年剩余额度),同时按照不超过2名勤工学生的原则,合理安排勤工岗位,防止出现经费不够,导致无法发放勤工工资的情况。
2.新学期勤工岗位要求。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聘用人员必须为2025-2026学年经认定的学生资助对象。
3.2026年1月已产生的勤工工资,请予3月6日前在学工系统提交。2025年12月和2026年1月的勤工工资将在3月初发放。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叶老师,686068。
温州大学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6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