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温州大学外国语学院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9
各班级、各同学: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2024-2025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评审条件
各学院在各类奖助学金评审过程中,严格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中规定的各类奖助学金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以及当年学生手册中的学生管理办法进行评审,学院的评审过程参照《温州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务必确保程序规范严谨,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三、申报时间及流程
1.10月8日前,学院组织学生提交省政府奖学金申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的学生需在下午4点前将《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8)、《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附件9)及补充附件《2024-2025学年温州大学省政府奖学金学生获奖情况汇总表》、相关奖项支撑材料(如获奖证书照片)等电子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汇总,以压缩包的形式(班级+姓名+省政府奖学金)发送至邮箱wyxuefeng2019@163.com。
2.10月20日前,学院召开省政府奖学金联评会,各班级参与联评学生需准备PPT,汇报个人在2024-2025学年期间学习、工作、生活及其他方面的优异表现,汇报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完成评审后,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资助额度和名额分配
1.省政府奖学金奖励额度为6000元人民币。
2.今年学校下达给我院2025年的省政府奖学金指标为29名,我院2022级、2023级、2024级各专业共23个班级,在符合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将指标分配到各班级,剩余指标通过联评选出,每班级1名同学进入二审联评,具体名额见附件。拟推荐及拟联评名单根据以下方式选出:同一班级中,先看智育排名+综合排名的总排名,总排名数字小的优先上报,总排名相同的看智育排名及智育分数。
五、其他说明:
1.奖助学金发放。省政府奖学金一般在评选当年的年底一次性发放。
2.学生在休学期间不能享受任何资助,省政府奖学金学生要满足上学年(两学期)和本学年均在籍在校。
3.省政府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5%,这里的学习成绩是指学业成绩,不是智育成绩。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4.转专业学生以评选的实际学年所在的专业为准,此次评选的是2024-2025学年省政府奖学金。
5.根据学校省政府奖学金评审组会议研究,在开学两周内完成缓考考试并有成绩的(本次缓考成绩完成时间截止到9月26日),纳入评选;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缓考考试的,不纳入评选范围。
6.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资助对象,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温州大学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5年9月29日